本报讯(记者马芸)以拥有裸照为要挟,敲诈一女老板3000元,但最终“戏”还是演砸了。日前,这名“演员”宋明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曾在浦东一钢材市场担任过保安的宋明,去年9月的一天来到市场一女老板陈某的店里对陈说:“你洗澡时被人偷拍了,照片也印出来了,我亲眼看到偷拍者和裸照,有四五张呢”。 陈某以为宋在开玩笑没当真。10月,陈收到一封来信称:“已拍下你的裸照,请拿3000元来交换,欲联系拨打电话5976××××。”,落款是阿梅。心存疑虑的陈拨通电话,接电话的竟是宋明。宋告诉陈,阿梅是他的前女友,可以帮陈某向阿梅说说情。不料到了11月,陈又收到阿梅来信,要她马上准备好3000元,否则就公布照片,陈没有答应。一个月后,陈接到一自称周某的男子电话,问钱准备得如何,并表示不愿与陈当面交易,要陈把钱交给宋明,让宋前来交换。这时,陈对宋明产生了怀疑,于是报案。今年1月12日陈与宋见面后交给他4000元,要他去拿回裸照。当宋离开时,被守候的民警擒获。
案件很快查明,整个“闹剧”中的“演员”其实只有宋一人,而他所称的裸照更是子虚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