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3月5日专电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志愿者工作条例(草案)》已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并列入今年的立法议程。该条例(草案)首次将进城务工人员也列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并明确在招生和招收公务员时优先考虑优秀志愿者。
江苏省的志愿者行动自1994年正式启动以来,截至2005年底,累计向社会提供2000多万人次、6000万个小时的志愿服务,长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注册志愿者骨干已近百万人。
《江苏省志愿者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志愿服务的重点是社会公益活动和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圆满完成志愿服务后,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发给志愿服务绩效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志愿者升学、就业等事宜的参考凭证。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的总时数累计达400小时以上的,可以凭志愿服务绩效证明向江苏省志愿者协会申请核发志愿服务荣誉卡,鼓励有关单位在招收公务员、招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