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原点: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来自体育界的委员叶乔波发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观众的素质最令我担忧”之语,并引起袁伟民等其他体育界委员的共鸣。举例说:都灵冬奥会花样滑冰比赛中,中国选手张丹、张浩出现失误、意外摔伤。 这对其竞争对手俄罗斯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现场的俄罗斯观众没有喝倒彩,而是报以热烈的掌声鼓励中国运动员。于是委员们质问道:“不知道这个细节对于经常在体育比赛中给对手喝倒彩的中国观众有何感想?”委员们担心:当那些难以启齿的陋习堂而皇之地“直播”给全世界观众时,世界人民将会以何种目光看待东方文明熏陶下的中国国民!最后委员们寄语国人“好自为之”。
据3月6日《中国青年报》
是啊,国民的素质就在细节中,体育的竞技精神也在观众中。委员们的担心很有必要,也让我们大众担心着,当我们只为金牌鼓掌而轻视奥运精神的时候,世界人民或许会小看我们。大国之气尽在细节,真希望我们的2008,会让世界人民高看中国,那是个最直接的窗口啊。????7?7张扬力量之美,估计应该选择男性。简单说,电视广告的主角以女性为主,这是正常的,如果大多数以男性为主,反倒不大正常。在极端正常的现象中发现歧视,有些小题大做了。从女性为主的电视广告中,男人得到了视觉享受,女人得到了被尊重的感觉,到底有什么不好?
我们需要校正的是,上镜多到底是否意味着歧视。大自然的造化让女人承载着美丽,让男人承载力量。大概到今天为止,还听说有一个女人因为自己当上广告明星而觉得自己被歧视而告上法庭的。作为审美的附载,女人同样喜欢以女人为主角的广告,总不能因为这个判别喜欢女性广告的女性有同性恋的嫌疑吧。
相比较而言,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女性依然是世界范围内的弱势群体,现实中女人的确实需要被提升被尊重,我们的社会文化中,当然要强化对女性的尊重。明天的节日就是为女人设立的,所谓节日的设立多半是因为平常我们做的不够,需要强化提高一下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但这个强化,不是以电视广告为载体的。如果按照张副研究院的逻辑推理,等明天来个规定,让所有电视广告的主角都换成男性,这就是对女人的尊重了吗?就意味着“女权时代”的来临吗?
我国《广告法》等法规中有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这里的“性别歧视”一定不会是让女人绽放美丽的镜头,指的应该是在广告中贬损女性的镜头或者语言。广告镜头中的男女仅仅是广告镜头中的,我们不能因为广告镜头男女出现的比例各是50%而判别是男女平等了,也不能因为广告镜头中男性的居多而判别“女人从此地位上来了”一类的荒谬结论。
说到底,调查研究提倡务实,来不得哗众取宠。至于部分电视广告中出现的夸张的过分的镜头,那是审查的问题,与歧视无关。◎首席评论员万应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