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正在此间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审查“十一五”规划草案时注意到,这本厚达90页的草案第89页有一句话:“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
这是法律效力一词首次明确出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纲要的文字表述中。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靠国家力量加以保障的效力,如果不执行要承担法律责任,与道德承诺有极大不同;需要一体遵行,没有例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安教授对记者解释说。
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经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后,规划便具备了法律效力。在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领域,如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人民生活领域,任务和指标具有约束性,政府要确保实现。
“之所以这样强调,是为了防止再次出现‘规划起来轰轰烈烈,实施起来无声无息’的现象。相关指标具备了法律效力,那就可以违法必究。”一位多年从事规划工作的负责人说。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俞国生认为,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给大家一个警示,资源、环境、人口、社会等问题必须受到重视。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22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有8个是约束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