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妇女节前夕发布的关于媒体和广告中性别倾向的监测报告指出,全球和中国的新闻报道仍为男性主导,有一些广告涉嫌性别歧视。这个协会就此发出倡议书,主张新闻传播界克服性别偏见,使媒体成为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进步的有力杠杆。
首都女记协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新闻人物中,女性只占19%,男性占81%;在发言人、专家和评论者的比例上,女性都仅占10%左右,而作为家庭角色出现的女性是男性的3倍多。中国女记者同样比男性更多地报道女性新闻人物(27%对20%)。有5%的报道强化了性别不平等,而挑战性别不平等的报道只占1%。
首都女记协对中央一套、北京一套、上海新闻娱乐频道等10个电视台2005年8月至11月晚间播出的电视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电视广告偏爱使用女性角色(70.5%的广告中出现了女主角,只有47.5%的广告中出现了男主角),尤其是年轻(83.1%)美貌(81.8%)的女性角色;女性更多地被使用特写镜头,或者被表现其性特征;广告中的男性在家庭里的娱乐休闲活动比女性高,而从事家务劳动的比例明显低于女性;14.7%的男主角出现时,强调了他们的较高社会经济地位,女主角的这一比例只有5.8%。在涉及性别观念的931条广告中,分别有573条(61.5%)和246条(26.4%)广告存在着“以女性作招徕”和“女性是性对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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