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会嫔)用四个小时买了辆汽车,却花了四个月解决因质量问题与厂家产生的纠纷,最终结果虽然不太满意,但实在是耗不起了。这就是赞皇汽车消费者耿桃生的经历。
2005年7月份,耿桃生在省会某汽车广场购买了一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来尔轿车。 8月份,换机油时,他发现机油消耗得快没了,他找专业人士咨询后,得知是发动机烧机油,这是明显的质量问题。耿桃生立即向厂家反映情况。9月份,厂家检验确定,耿桃生所购买的福来尔汽车内部机器有质量问题。耿桃生要求退车,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厂家提出的条件是,要7200元的折旧费,不对耿桃生做出任何赔偿。
2005年10月,耿桃生向省消协投诉,经过消协调解,11月份,厂家最终将车退了,但没赔偿耿桃生的任何损失。
耿桃生说:“车是退了,可为了解决这辆问题车,从8月份直到11月份,我从赞皇一趟趟往省会跑,来回路费、油耗、电话费损失了不止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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