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绝非偶然的个案
本报记者在玉溪采访期间,发现金正伟的遭遇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个案,与之同病相怜的患者还大有人在,并且,他们长期投诉的矛头均是指向同一家医院--民营的玉溪骨伤医院。 为什么会这样呢?
1、出院后变成“长短腿”
42岁的白世坤说自己其实比金正伟"幸运"。2004年6月25日黄昏时分,他骑摩托回家时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右大腿骨折。在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住了一晚后,他爱人郭吉萍犯了一个和金正伟母亲同样的错--听信了别人"玉溪骨伤医院好"的介绍。在把丈夫转进这家民营医院后,医护人员开始采用比较保守的牵引术为白世坤治疗。
"一住就是一百多天,花了两万多。但我的腿却越来越疼,感觉肯定是没有好的。到10月23日,他们又给我照了个片子,说已经基本痊愈。本来家里早就没钱了,既然医院都这样说了,当然就只有出院。"
白世坤说,为了以后讨说法时有个依据,他就在妻子带领下,来到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要求鉴定,那里的专家检查发现,他的右大腿骨根本就没有长好,目前还不能鉴定。昆明总医院的检查结论也证实了这一情况:1、右股骨胫骨骨折畸形愈合(部分愈合);2、右髌骨陈旧性骨折,需继续观察有无骨头坏死现象,遗留下肢短缩,可行鞋跟垫高矫正。
"下肢短缩,就是不对称的长短腿,右腿短了一截。他们原来说的是轻轻松松就能治好,没想到啊,现在变成残废了。"
白世坤从此连摩托车也不敢骑了,前些年,他一直在承包家庭装修的活儿,是乡里小有名气的装饰老板。如今只有提前"退休",在家里吃起了老本。"老婆在地里劳动,我在旁边基本帮不上忙,稍微重一点的体力活都没法干。我简直都想放弃了。"
2、
2004年底,家人反反复复多次看到河南洛阳一家骨科医院的广告。终于,白世坤还是忍不住健康的"诱惑",让妻子带自己去接受治疗。在那医院接受了手术,大腿里打进三根用于接骨的钢针,住院26天,花了几千元,他居然可以扔掉双拐,比较轻松地独自走路了。
能有一个这样的"结局",白世坤似乎已经是"相当满意"了,尽管司法机关的鉴定结论是目前这种状态还是九级伤残,但如今他可以象车祸以前那样把摩托骑得飞快了。
与白世坤比起来,因为骨折和同在玉溪骨伤医院治疗而走在一起的其他人都不那么乐观。
丁顺荣才刚过而立之年,看上去却至少比实际年龄大出十几岁。他出车祸的时间是2004年5月6日晚上,"对手"是一部拖拉机,一撞之下,他的盆骨骨裂、腿骨骨折。他承认家里当时有点图便宜的意思,但更重要的是听信了别人的介绍,就让爱人从原本住的人民医院把X光片借了出来,拿去给玉溪骨伤医院的李家彦院长看。之后,就转院进了这家医院。
叶顺有老人出车祸后的情况稍微有些不同,他是被肇事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直接送进玉溪骨伤医院的。其老伴介绍:在接受了80多天的牵引治疗后,骨折没能痊愈。转到另一家医院时,检查出髌骨坏死,并截除了这部分坏骨。老人至今还用酒精在一个大玻璃瓶子保存着自己的这块骨头,"这是证据啊"。有人告诉老人,即便以后真要讨说法,这块骨头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光是这个"证据"无法证明任何医院的任何过错。
3、8年前的另一起官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玉溪骨伤医院院长李家彦原本是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伤科主任。早在1998年,他的医德就曾经受到过来自于患者的质疑。
陆晓云,玉溪红塔区春和镇村民。1998年2月
28日,他在砌砖墙时被砸伤,被人送往玉溪市中医院治疗,照片检查为右股骨中段骨折。住院期间,他听人介绍说市第二人民医院开了一家新的骨科门诊,医生李家彦医术高明。不久后,他便转了过去,由李家彦主治。结束治疗后,他又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却被告知原骨折部位仍然错位,没有愈合。
为此,陆晓云只有把市第二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47000元。审理中,李家彦以医院代理人身份出席。该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向陆晓云支付赔偿6795元。
据了解,在长期以来联名的总共21名患者者,金正伟是最年轻的,而最年长的李秀仙老人则已经77岁高龄。其中,年龄在60以上的,就占到了将近一半。由于金正伟在与玉溪骨伤医院之间的官司中已经一审败诉,其他人对此均感到非常"意外"和"难过"。"我们都在看着金家,要是他们官司赢了,我们就打。要是他们都输了,我们再折腾又能有什么用?"丁顺荣说。
玉溪骨伤医院"达不到一级医院设置标准"
市卫生局曾要求其停业整顿
记者在玉溪就玉溪骨伤医院的问题进行调查期间,得知围绕该医院的投诉不在少数,当地医学会一官员称:这事闹得比较大,连市长都很清楚。而据记者了解,就金正伟的案子,国家卫生部都曾经作出批复。那么,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曾经就此进行过处理呢?
3月5日,记者来到位于玉溪市中心玉兴路的玉溪骨伤医院,刚进大门就看见大楼上悬挂着好几块牌匾,分别镌刻着"接骨高手"、"技高德馨"等评价之词。在另一块几乎占据了整个墙面的大木牌上,写着详细的医院"简介"。"简介"文字称:该院创办于2002年1月16日,创办人李家彦系通海李氏骨伤世家第五代传人,"不但重医术,更重医德,'技术精湛、医德高尚'是病人对他一致的评价。"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更重医德"的医院,却遭遇了"多事之秋"。2005年上半年,玉溪市卫生局路陆续接到不同部门转来的矛头直指玉溪骨伤医院的投诉和上访材料,不久后,该局由副局长吕志平为组长,组成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当年5月8日,吕副局长约见了以金正未伟为代表的一批患者。在了解到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后,组织执法队对玉溪骨伤医院的执业行为进行了全面的大检查。
在后来市卫生局形成的书面报告中,称该医院存在以下问题(大意):1、执业人员中医生有2人未变更注册,护士有2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而执业,从事放射工作的有2人,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该院至少应该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但却只有9名,达不到一级医院的设置标准。2、病历书写不规范,太简单,重点不突出,诊断不全,病历与病程记录不能正确反映病情的发展。3、该院做骨牵引基本都采用胫骨结牵引术,部分病历牵引时间过长。
2005年5月,根据"骨科专家检查发现的李家彦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玉溪市卫生局作出处理:1、处以300元人民比罚款,2、责令在两月内改正上述违法和不规范行为,在此期间不得再收住新病人。待改善完毕,经卫生局验收后,方可正常执业。如若不合格,将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玉溪市卫生局办公室,记者问副局长吕志平,在对玉溪骨伤医院进行大检查时,除以上问题外,是否发现该院还有篡改病历材料的问题?吕副局长称这是司法上的问题,并且已经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鉴定机构作出了权威认定,故不便再加以评价。而当面对"玉溪骨伤医院既然不符合一级医院设置标准,当初是如何通过审批"的这一发问时,他则答道:"当初应该是符合标准的,但后来有些变化,比如病房条件不好,住得病人多了,显得拥挤等。这就象一家餐馆,后来经营中当然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才需要经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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