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对话李家彦
众多患者投诉的目标均指向玉溪骨伤医院,该院对于这些投诉和指责是什么态度呢?3月5日下午,当本报记者与该院院长李家彦面对时,他道出了两个让人颇为吃惊的说法,一是称原始病历材料被篡改系患者金正伟及其家人所为,二是称其他投诉患者都是金正伟家花钱收买来,对他们医院进行诬陷的。
关于审批
记者:在玉溪市卫生局报给省卫生厅的那份报告中,认定你们医院存在很多问题,达不到一级医院的设置标准,那么,你们当初是怎么获得审批的呢?
李家彦: 这个问题嘛……当然能达到标准,否则怎么可能批得下来呢?而且,每年都要检审的,不可能不达标。
记者:你这说法有什么证据或手续能说明呢?
李家彦(找了近十分钟后,拿出一份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材料):你看这上面是怎么写的,"玉溪骨伤医院已经达到一级医院设置标准,可以继续开办……"
记者(阅看该材料后):这是2005年9月1日作出的,当时你们医院已经被责令整改过了。那么,也就是说明整改以前是不符合标准的,是吧?
李家彦:这个……犯错要允许改正嘛。
关于"医托"
记者:在金正伟案中,金称当初之所以来到你们医院,是因为有"医托"在诱惑,而且,你本人也作出了一些承诺。
李家彦:怎么会有"医托"啊,谁说的?我们欢迎大家来举报,医托能有多少好处费?查出来的话我给举报人奖励10倍。但是,如果这是有人乱说呢?要是知道是谁在乱说,我奖励100倍!
记者:关于医托和这些不实的承诺,除了金正伟,我采访的另外好几名在不断投诉你们医院的人也曾这样说过。
李家彦:记者同志你不知道啊,那些人都是金家花钱买通的。
记者:什么,你是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你们医院的患者,而是被雇佣来找你们医院麻烦的?
李家彦:我不太清楚,里面有些应该是,但要说明这个问题,你让他们拿出我院的病历材料和费用发票来啊……
记者:至少金正伟是你们医院的患者这不可能有错吧,他被你们医院注射了大量200多元一支的接骨针,他们家里说光是这笔费用就上万,但骨头最终还是没能接上。是否存在过量注射这种针水以其他不当甚至错误治疗?
李家彦:这个……我们是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治疗的,不违背医疗原则,有些人的身体特制不太一样,情况也就不一样。
"我不懂法"
记者:在金正伟告你们医院的官司中,医院暂时赢得了一审。患者一方已经表示会提出上诉。
李家彦:这当然是他们的权利。我不懂法律,判决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相关情况记者同志你自己看吧。
记者:判决的依据我已经注意到了,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但这里面却存在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得出这一鉴定结论的原始病历材料被篡改过。你怎么解释?
李家彦:究竟是谁篡改的这就难说了。纠纷发生后我们院里就及时封存了原始治疗材料的,并且是在一页页翻给他看过之后才封存的,他没有提出过异议。直到后来在省里鉴定时,他才说材料有假,我们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省高院那次鉴定是他单方面委托做的,材料也是他自己送去的,这过程中他做了什么手脚的话我们怎么知道?
记者:但提交鉴定部门的材料只能是原始封存的材料,金正伟家人可能单独拿到这些材料吗?作为一家医院的院长,对于医疗鉴定的正套程序你肯定是非常熟悉才对吧。
李家彦: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不懂法。但是,对于他们这种诬陷诽谤行为我已经委托律师在做取证工作,我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的。
谁在做假?谁在制造谎言?
对于玉溪骨伤医院李家彦院长令人吃惊的两大主要言论,本报一一进行了调查。
1、 关于"金正伟及其家人篡改原始病历"的问题
对于金正伟与玉溪骨伤医院之间的纠纷,玉溪市医学会曾晖女士全程参与了历次的鉴定,其中,第一次由玉溪市医学会实施的鉴定中,她是主要鉴定人之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晖听到"原始病历材料被篡改系患者金正伟及其家人所为"的说法时,当即称"绝对不可能"。
据其回忆:该医疗纠纷发生后,该学会工作人员当着医患双方,封存了金正伟的所有原始治疗材料。之后,密封袋存放在玉溪骨伤医院内,当需要鉴定时,才会又当着双方的面启封,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机会单独拿到并打开。"三次鉴定时的材料都是我亲自参与移送的。在云南省医学会重新鉴定前,由于篡改病历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要先查实这个问题后才能鉴定,于是,我亲自携带着材料,和金家一起前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技研究所。"
记者注意到,在金正伟与医院的官司审理中,双方都出示了大量证据。原告的证据体系中,最关键的就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技研究所的《鉴定书》,原告方欲证明"病历被进行了添加和删改"。对此,被告玉溪骨伤医院代理律师在庭上的反应则是,称这份证据的"证明目的不明确"而不予理睬,不愿质证。
2、 关于"金正伟家收买其他患者诬陷医院"的问题
李家彦院长称,即便联名投诉玉溪骨伤医院那20余名患者的伤情确实存在,也没法说明这些人都曾经在他的医院就治过,更无法说明这些人如今的伤情和现状是他们曾经的医疗行为造成的。根据他的说法,这些人中大部分人其实都是"金正伟家收买来诬陷医院"的。
记者在采访中,直接接触到的长期联名向各级部分反映的患者有8名,能拿出书面材料来直接证明确实在玉溪骨伤医院看过病的,只有金正伟、白世坤、叶顺有、丁顺荣四位。其中,丁顺荣手中所持的是一张"云南非全民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收据",后面加盖的正在玉溪骨伤医院的公章。这张收据面额为12720.58元,开具时间为2004年7月13日。
其余四名患者告诉记者:玉溪骨伤医院的操作非常不规范,不但经常不开发票和收据,有时甚至治疗过程中病历都不给一个。由于他们从来没想过会发生今天这样的纠纷,基本没有什么维权意识,所以出院时也没有特意去索要过。
关于这个问题,记者在玉溪市卫生局的一份文件中看到如下字样:"我局陆续收到不同部门转来的金正伟等患者《无数受害者的心声》的材料……"这份文件记载,该局曾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就此反应材料的内容进行调查、处理。而在《无数受害者的心声》中,记者又看到了一张包括金正伟、白世坤、叶顺有、丁顺荣等20余名患者名字的名单,记者手持这份名单向玉溪市卫生局吕志平副局长求证,吕证实:这些人正是长期以来在坚持投诉的玉溪骨伤医院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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