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四川省绵阳市近日出台一项措施,将逃废金融债务者载入“失信名单”,向银行、中介组织及社会公众进行披露。
根据日前印发的绵阳市《逃废金融债务认定与惩戒办法》,绵阳市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15个部门共同参加,专门组织认定逃废金融债务的事实,并指挥打击逃债者。
据了解,金融机构一旦发现严重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应真实、全面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认定后组织实施惩戒。惩戒措施分为一般性惩戒和严厉性惩戒。一般性惩戒主要包括诚信教育、发布警告、限期纠正、停止新增贷款等。严厉性惩戒则包括: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停止一切金融服务;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各类中介信息系统、市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公示其逃废金融债务的事实;将逃债人列入“失信名单”,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各类中介信息系统公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