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6日电(特派记者刘艳)海南是我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也是一个集“老、少、山、边、穷”诸多问题的海岛省份,由于财政收入有限,难有大量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同时各个生态保护区及其周边的村民由于生态保护失去了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为此,我省代表在此次两会期间疾呼: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区际社会公平问题,并为生态保护和建设开拓一条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现状:
生态省建设海南面临双重压力
目前,人们不合理利用资源搞开发建设是造成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导致不合理开发建设现象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开发建设者对其在发展经济的外部不承担经济责任,而是转嫁给社会由政府承担,在政府财政能力弱的地区,生态恢复与重建由于缺乏资金进展缓慢。同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及其周边村民,由于生态保护丧失了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为社会贡献而得不到补偿,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海南目前已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很大的贡献。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海南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很难有大量资金投入到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省建设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重压力。
建议:
加快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步伐
我省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呼吁,国家应加快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步伐,责成有关部门对生态补偿费征收主体和客体、征收范围和标准、生态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探索研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应遵循的原则、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和确定生态补偿的经济标准。
此外,我省代表还建议国家在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时多考虑海南的需要,在国家补偿、责任补偿、互利补偿、技术补偿、就业补偿和移民补偿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为海南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声音:
保护生态老百姓也要生活
汪啸风代表:生态补偿机制应尽快出台,现在从海南的情况看,主要还是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间接的补偿。生态保护区给有关地区带来很多好处,但是这个好处怎么计算?生产多少氧气?享受了多少?现在最主要的方式还是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给予坚决的综合补偿。此外赔偿机制更容易操作,对生态带来了破坏和危害就应该赔偿。
刘海荣代表: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十一五”规划中要体现出来。如海南作为生态省,一些生态事业不能马上带来效益,或者不以效益为主,在这些方面应该有些政策,地方和群众才会有积极性保护好生态区。海南的琼中、白沙等中部民族地区,为了保护生态不能毁林开荒,但是老百姓也要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