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7日讯(记者徐中华)记者今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我市从今年起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利用5年时间消灭农村集镇空置宅基地、闲基地,基本完成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将全市农村建设用地集约程度提高25%以上。
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中,对位于城市周边、且具备村改居的条件的城郊村和园中村,将依法实行“撤村建居”,纳入城市管理,或将几个村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居住小区,原村庄占用的土地,整理后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园区项目用地。对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短时间内不能整体改造的村庄,停止宅基地零星审批,实行建房指标集中审批,建设多层住宅楼,并有计划地对原村庄进行拆除整理。与此同时,以集镇和强村为中心,集中建设一批面向在集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以及老年农民的居住小区,吸引农业人口向集镇集中。对不宜归并搬迁的村庄重点清理空心户、闲置宅,缩空填实,减少占地面积。对一些零星布局、人口大幅减少的自然村,停止新房建设的审批,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镇转移。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中,对拟整理为耕地的地块,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实施。项目立项中,要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求,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新建占用耕地,并与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相符合。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和搬迁以及安置方案、土地权属的调整方案,要征求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相关协议。项目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互换使用必须纳入方案统一审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完成经组织验收后,整理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集中管理,主要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项目用地以及农民居民集中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