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华法记者黄庆锋) 在幼儿园午睡,5岁的宝宝小元(化名)不慎从床上掉下,摔成骨折。小元为此和幼儿园打起官司。昨日,经成华法院组织调解,幼儿园赔偿小元1.1万元。
2003年6月起,快满3岁的小元被家长送到成华区一家个体幼儿园,接受保育教育。 去年6月21日中午,小元在幼儿园午睡时,不慎从二层铺的上铺跌落在地。经医生诊断为:右肱骨踝上骨折等。因小元父亲和幼儿园就赔偿问题没能协商一致,闹上法庭。在起诉状中,小元索赔鉴定费、护理费等共2万余元。
“起诉与事实不符。”幼儿园辩称,幼儿园所用床铺已安装了安全框,儿童入寝时会关闭安全框,如果幼儿正常午睡,不可能从床上跌落下来,跌落的原因是小元调皮造成,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园方认为已尽到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昨日,成华法院开庭后组织双方调解。园方最终同意赔偿小元1.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