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肖敏 宋常青 徐宜军
2005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几乎贯穿了全年。年初中航油巨亏尘埃落定,年中顾雏军案内幕层层被揭,年底曾经创造“三九神话”的赵新先身败名裂,惨淡收场。
从褚时健到赵新先,从背负巨额损失的中航油到顾雏军的身陷囹圄,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巨额国资被少数人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仅牵动着政府官员的敏感神经,也是这一年备受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2006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一系列完善国有企业改革规则的措施相继实施。如何继续规范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拍卖以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再次成为代表委员踊跃建言的焦点话题。
见不得光的流失渠道
搀杂权钱等内幕交易的“蛇吞象”、“拉郎配”,玩数字游戏,搞合并报表式的虚假重组……在近年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拍卖、转让等手段借机肥私的事件屡有发生。
前不久,民革江苏省委的多位财经专家曾经联名提出,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有5种典型方式,值得引起高度警惕,其中上述三种方式最为普遍。“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有很多,而在资产转卖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长期关注国企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朱佩玲说,国有产权转让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流失,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
目前,在已结案的国企转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中,转制后的企业购买者很多是原企业的管理层,他们对出售企业的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情况非常清楚,并且在制订改制方案、选择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确定转让价格等重大事项中,处于主导地位,这就为少数人用最少资金,甚至不出分文就把企业买到自己名下提供了便利条件。
朱佩玲委员说,内外勾结,低估贱卖国有资产,造成的流失也不容忽视。有资料统计,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采用公开拍卖形式出售的国有资产价格一般比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高出10%左右,而采用私下交易方式出售国有资产的价格一般比评估价格低30%左右。低估漏估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个人腰包。
流失的是资产丧失的是公平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究竟有多少人从中渔利,捞取了多少,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从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国企改制中呈现出的一些触目惊心案件,完全可以窥其一斑。
赵新先“走”了,但给三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留下了总额高达98亿元的银行债务。目无法规的经营,给中航油造成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亿多美元。即使在最贫困的甘肃定西地区,也同样上演了一出荒唐的国企“MBO”案: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誉为“改制标兵”的原定西县百货零售公司经理王学礼,以提供虚假会计师资料等手段,将214万元国有资产装进个人腰包。“代表社会贫富分化程度的基尼系数在中国目前已经超过0.4的警戒线水平,这与国有资产的流失不无关系。”朱佩玲委员说,一方面,政府继续投入构筑新的国有资产;另一方面,一些国有资产以极低的价格转移到个人或其他经济主体手中,形成社会财富的瓜分: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积累,而贫困则在普通工人身上积累,直接造成了社会贫富差距不合理拉大,影响社会的稳定。
国有资产流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部分代表委员最为忧心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桂华说,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但实行股份制不等于私有化,如果在实现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出现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其趋势必然是大量国有资产变为私有资产,导致私有化。“无法否认,国有资产的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政治、司法腐败,所以中央才要重点打击商业贿赂。”全国政协委员周振中说。
有效监管已迫在眉睫
如果没有当初被解聘员工的层层上访,王学礼可能就成了永远的“标兵”。这种引发“东窗事发”的偶然性,令人质疑: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的王学礼,为何能在侵吞国有资产的路上“一路绿灯”?“关键在于监管体制不完善,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尽快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周振中委员建议说。
近两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国资委的建立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一旦地方国资委全部到位了,那么发现国有企业改制不规范,或者转让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就有了责任追究的对象。
全国政协委员杨新华说,不仅如此,还应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形成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同时,必须禁止拿企业到银行抵押,“空手套白狼”,用国有资产收购国有资产的做法。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着重指出,要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此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透露,今年国资委将继续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尽快构筑起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各级国资委将继续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加强清产核资及后续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同时要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一些代表委员呼吁,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除国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监察局等部门监管外,还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监督,确保企业拍卖等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