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3月7日讯 市民广场成了“私家停车场”
广场成了“停车场”
3月4日晚7时许,记者来到寿春路和环城东路交叉口的鲲鹏志广场。
在广场的西南进出口,记者看到这里已停放了几辆小轿车。 走进广场,记者看到广场四周停放着成排的轿车,围绕广场中心的鲲鹏志雕塑也停有一圈小轿车(如图①)。两个酒店服务员打扮的年轻人正在手持对讲机,招呼着轿车的出入。
在记者围绕雕塑拍照时,正在散步的几位老人很气愤地对记者说,这里本来是市民休闲的广场,但现在一到晚上6时至10时之间,就成了大酒店的“停车场”。这种情况已有几个月了。他们认为,车辆停放挤占了市民的休闲空间,且汽车在广场出入影响了老人和孩子的安全,对广场地面也有影响。
他们告诉记者,这里最多时能停放60余辆小汽车,虽然他们已就此问题多次反映,但一直没人来制止。
酒店门前“停不下”
记者在广场上频繁拍照引起了两个服务员的注意,他们于是上来询问记者在做什么。记者表示在拍摄城市雕塑夜景,并遗憾地表示汽车停放太多影响了画面效果。两位服务生这才消除了疑虑,称停放轿车的是梦城大酒店的顾客,现在停放的汽车其实还不算多。
记者了解到,位于淮河路和环城东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梦城大酒店因生意很火,每晚前来的车辆众多,但门前车位较少“停不下”,顾客的车于是就停到了鲲鹏志广场以及旁边的小公园里。
随后,记者来到与鲲鹏志广场隔寿春路相望的小公园,发现这里也停留着十几辆车,并有专人看守。而在梦城大酒店门前,也停有不少轿车,有的已停到人行道上(如图②)。
《管理规定》明确禁停
在鲲鹏志广场北侧进出口处,记者看到一醒目的标牌,上面是《合肥市环城公园环东景区管理规定》(如图③),明确了广场游园内禁止的各种行为和相应处罚措施。
其中第一款第19项明确禁止在绿地、广场内行驶和停放各种车辆(残疾人用车和婴儿车除外)。相关的处罚是:在广场游园内行驶、停放机动车处以50元以下罚款。标牌竖立日期是2005年3月3日。规定还注明依据的是《合肥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
管理部门“不太了解”
鲲鹏志广场一到晚上怎成了“停车场”?记者拨通了环城公园管理处的电话,但对方答复不知此事,并提供了环城公园管理处一位副主任的电话。
在电话里,这位副主任表示,对于鲲鹏志广场现在一到晚上就成了停车场一事,她还“不太了解”。她介绍,以前鲲鹏志广场有过停车的现象,不过,在去年下半年时已进行了取缔。她认为,可能是有人在广场工作人员下班后,“钻空子”到广场停车。她感谢市民反映问题,表示下一步要加强管理,杜绝这种现象。她同时介绍,在寿春路南侧的小公园里是有停车位的。(崔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