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庄杨杰)身穿武警服装,驾驶假武警号牌轿车,冒充武警人员团伙作案,以查车为名截停过往车辆进行抢劫,先后抢劫多辆轿车,涉案金额高达130万余元。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对该团伙的主谋张某无期徒刑。
据介绍,1998年4月底,主谋张某伙同朱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5人密谋冒充武警人员抢劫小汽车。同月25日,5人驾驶一辆挂有伪造武警车牌的小车到开平市,携带手铐、钢盔、封口胶纸,窜到开平市325国道沙冈路段准备实施抢劫。朱某杰身穿便装在开平市振华桥路收费站物色抢劫对象,张某等4人身穿武警服装在前面守候。当开平市某公司司机黄某驾驶一辆黑色s320型奔驰小汽车经过时,被告人张某等人便以查车为名截停此车,然后采用手铐铐手、捆绑、封口的手段进行抢劫,劫得被害人黄某价值58.5万元小轿车一辆,并将黄某抛弃在一石场附近。随后,被抢的奔驰车以8万元低价销赃。
1998年5月10日下午,张某再次伙同朱某等驾驶一辆假武警牌汽车窜到惠州市郊区三路段,以同样手法进行抢劫,劫得被害人林某驾驶的一辆价值26.5万元的黑色皇冠3.0小轿车。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该辆轿车追缴,并已退还给事主。3天后,5人又驾驶一辆假武警号牌轿车,窜到番禺市横沥大桥附近,故伎重演,抢得事主王某驾驶的一辆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墨绿色宝马740型小轿车。1999年,朱某等4人先后被判刑。张某犯案后逃回重庆,去年7月1日,被重庆警方抓获后移交至开平警方。去年11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多次冒充军警人员拦车抢劫,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