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郭欣)宝鸡市劳动部门要求宝鸡招工企业使用新的用工合同。规定用工企业必须按月给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并办理工伤保险。
以前农民工打工也有合同,但由于合同内容重点不突出、不具体,一有问题发生,常常是农民工吃亏。
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从现在起,凡用农民工的单位,都要使用这种合同;不使用这种新合同的,农民朋友可以拒签;新合同的合同样式由劳动部门提供。据悉,今年以来,由劳动部门发放的这种合同样式已经达到40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