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海 实习生 李志峰
在超市购物分币不找零,而采取“四舍五入”的收取方式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但超市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记者出击:商家基本不备分币
昨日,市民秦女士打进热线,反映自己在超市购物时的遭遇———
上周末,秦女士到南坪一超市买了一把青菜,重量是0.595公斤,标价1.19元。 但收银单打出来后,却变成了1.20元。收银员的解释是:“我们的电脑都是‘四舍五入’!”秦女士对超市不找分币的做法不能理解。
接到秦女士的电话后,记者走进了几家超市一探究竟。
中午12点,记者来到南坪好又多量贩。在收银处,记者发现收银员对顾客购物金额出现分的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进行结账。一位大爷购物的总金额为31.96元,收银员报出“总计32元”,大爷并没有异议,当即付了账。
一收银员告诉记者:“超市确实没准备分币以备找零。”
和好又多一街之隔的浪高凯悦超市情况也大致相同。
在解放碑重百、新世纪、家乐福等各大超市,其蔬菜、大米、水果、肉食品、糖果类商品的标价大都具体到分。记者同时也发现,各大超市收银都无一例外地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无一家超市的收银台准备了分币。
消费者声音:两种观点碰撞
记者对几位刚结账的顾客和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
对于商场和超市的这种做法,大部分市民表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这种几分钱的事情也不太愿意去计较,有时也是碍于面子,难以开口要那几分钱。
有的市民还说,现在分币的用途很有限,即使找了几分钱平时也很难用出去,携带起来很麻烦。
也有一部分市民对此感到愤愤不平。市民张先生直言不讳地表示,超市在结账时采取“四舍五入”方式是在占顾客的便宜,别小看几分钱,如果一天算下来,这么大的超市不知道要“昧”下多少钱。
市民李先生则建议,与其采用“四舍五入”这种方式,不如直接取消分币形式的标价,这样超市既省了事,顾客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消委说法:商家无权不找零
市消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常生活中,这种“分升角”现象经常出现,尤其是超市和农贸市场出现的几率更大。尽管1分、2分、5分等零币已经很少出现在流通中,但这不能成为经营者不找零钱的借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因此,经营者还是应该按照实际价格收款。在出现分币零头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找零,或者经营者单方面不找零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犯。
来源: 2006-03-07 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