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说,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在牵头起草国有资产法,有望为国有资产产权调整、产权改革和产权流动等问题指明方向。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2005年12月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指出2006年在法律草案或立法时机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案共14件,其中就包括制定国有资产法。
在内蒙古人大代表团参加了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后,黄淑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国资委对目前热议的管理层收购问题采取的是“管理规范”的态度,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所有中央企业而言,考核的要求是保值增值,就是要求所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把资产经营好。”
黄淑和表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一直都在进行,取得一些经验后一定会加以推广,但是“一定是在试点基础之上”。(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