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对珠江整治如此高度关注,既让人感动更让人鼓舞!”昨天上午,在参加广东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敏对记者说。陈敏告诉记者,李长春同志每一次到广东团的时候都会过问珠江整治的进展情况。
“珠江整治涉及方方面面,下这个决心是非常不容易的。”陈敏说。她告诉记者,与国内其他的流域相比,当时的珠江污染还算是比较轻的,但是在李长春同志的亲自推动下,省委、省政府非常坚定地作出了启动珠江整治工程这一重要决策,可谓是未雨绸缪,意义非常深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敏还回忆了一段往事。2001年的时候,当时还是政协委员的她受邀参加李长春同志召集的一个座谈会,当时她在会上提出要防止工业污染向山区水源地区转移的建议。李长春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在总结讲话时还特别强调指出,一定要防止水源地区遭受污染。陈敏告诉记者,当时她非常受鼓舞,也非常感动,“我亲身感受到了长春同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谈到珠江整治的推进情况,陈敏表示,从1998年提出整治珠江以来,广东对珠江整治的重视程度和投入都是空前的,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尽管珠江治理是一个长期不懈的过程,但是经过这些年的整治,已经初见成效,目前珠江水系在全国七大水系当中的水质是最好的。“只要坚定信念继续做下去,我对珠江整治工程的未来是非常乐观的。”(记者周方、舒涓、刘彦广、窦丰昌、刘旦、柯学东、赵琳琳)
近年广州珠江整治大事记
1996年,广州市实施《青山碧水蓝天计划》;
1998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响应国家环保总局的号召,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对照国家的要求,相应部署珠江整治一系列工作;
199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工作,珠江整治力度加大;
2000年,贯彻国家“一控双达标”的要求,继续加大珠江治污工作;
2002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珠江整治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精神,把珠江整治推向新阶段。
广东珠江整治大事记
1998年1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条例》规定,城市污水处理率到2005年不得低于40%,到2010年时不得低于70%。
2002年,针对全省区域性水质环境恶化的重大环境问题,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珠江整治目标。据此,省环保局出台了“珠江水环境整治方案”,从2002年到2010年,广东将投资445.87亿元整治珠江。
2005年,广东、云南、湖南、江西、广西、贵州6省区环保部门历时一年多,联手制定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珠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在此基础上,推动国家批准实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苏婉波、邱敏、叶平生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