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员表示———
本报讯 文化部官员昨天表示,已注意到部分公众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凌晨两点停止营业的反应,同时,因各地差异,在不违反国家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通过正常渠道做一些调整。
自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该规定引起部分公众的争论。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曾广泛征求公众、经营者以及行政部门的意见,但在当时,目前争议最大的时间问题并没有被反对。他同时指出,限制该时段不营业,是合适的。
不过他也表示,我国各地的生活时间、生活习惯有一些差异。“如果大家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大,相关部门也会根据群众的要求,作出适当的调整。在不违反国家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条例,做一些调整。”但必须按照正常的渠道,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报告、申请调整。而且在国家作出调整之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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