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慈勤亮通讯员宋岩)以往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例行办理的项目报建手续,今后不需再办了。昨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了解到,该项行政审批手续已于近日被取消。
按照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在新建工程前,都要先取得市发改委的批文及市规划局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之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市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一位负责人说,今后,建设单位只要办理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就可以正常开工建设了,再也不需为工程报建而专门办理审批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