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5日专电(记者贺占军)从今年起,新疆对农牧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中年满45岁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妇,将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优抚救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艾山·阿尤甫说,新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率先实行这项政策,对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有现实意义。 政策规定,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夫妇,自治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补助50元,即每人年均补助6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这项优抚救助政策既可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又能对其他农牧民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新疆是我国人口增长较快的省区之一,多数农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生育水平较高。2005年新疆启动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约有1.6万名农牧民享受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可以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