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个收楼公正处?律师全程盯买楼?
昨天,本报推出《呼唤“无痛置业”》首篇报道,引起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刘来平、李秉记,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等纷纷为业主出谋划策,向政府支招建言,试图为置业收楼寻一条“无痛之路”。
法律有缺口 界定不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来平认为,如果开发商用捏造或者欺诈手段,造成小区的实际规划和开发商宣传有根本性的区别,这属于违约。 业主可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根本性违约,不影响居住,法律一般不会终止合同,但会要求开发商赔偿业主。
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重新鉴定,然后作出处理。但刘来平也承认,目前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缺口,有关部门应该加快司法实践的进程。
不少业主都纳闷:为什么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子,依然会出现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认为,等出了问题再解决,业主维权的成本实在太高,是否可以考虑成立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管部门。
目前,因公摊造成的纠纷,让业主深受其扰。李秉记认为,其中关键在于法律法规还没对建筑物所有权进行明确界定。究竟小区里哪些建筑应纳入业主公摊的共有部分,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明确解释。开发商利用法规本身的不确定性,在测量中使用不同标准,从而产生了争议。参与过物权法草案讨论的李秉记认为,该法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出规定,将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广告要监管 信息更公开
目前置业纠纷中的很多问题,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应该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刘来平代表指出,政府有两件事可以做:首先对于开发商不实的广告宣传,应该加强监管,最好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由于入住之前,业主很难掌握小区及其周边的实际规划情况,这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
业主多比较 了解诚信度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支招: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业主通过自身努力,也可以多获取到一些信息。
购买某处房产之前,可以到开发商以前开发的楼盘多走走、看看,多和那里的业主沟通,了解这些楼盘的情况,比如房屋质量、物业管理、小区规划、周边环境等等。彭磷基认为,这是判断一个开放商诚信度的比较实际的做法。
“还可以通过一些渠道去银行了解这个开发商的实力,如果有大量负债,那么在签订合同前就要谨慎考虑。”彭磷基说。 ·本报北京专电·
台下回应
“落定”“落订”区别好大
叶赛英 准业主买楼前要多一个心眼,不要以为便宜买楼花。楼花容易上当,甚至定金打水漂。另外买楼前要懂得签订合同,查看售卖楼房的公司是否有合法证件(原件数);咨询有关主管部门,不要被对方花言巧语所迷惑。签合同最好找个行家当参谋,不妨看多几周,拿个相机拍照,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落“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对待,前者没有退钱,后者可以退钱。
姚明派 房子越来越不敢买了,全国政协委员赖明说“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能这样就不错啦。收楼公正处与住户共验房
1390×××9006 政府应设立收楼公正处,楼盘交楼时公正处按购房合同与住户一起对楼房进行验收,给住户提供质量保障。
1331×××1828 谈起收楼住新屋周围人都一肚气:“买楼看到的是有牙无眼,收楼看到的是聋哑。”
1366×××4334 一、置业前要对自己作法律培训,多学一些物业有关的法律书;二、要对所看中的楼盘和地产商的方方面面情况做必要调查;三、置业过程要有律师做法律顾问,或委托为代理人。
律师全程介入,费用共摊
1367×××1203 我认为政府应作出规定,让律师协会介入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运作过程中去,包括业主交诚意金、正式签订合同、付款、收楼到保修期满的整个过程。业主和开发商均能在法律保护下依法行事。律师费由业主与开发商共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