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7日讯(记者 武增田):
昨天,三亚市检察院首次向媒体通报原田独镇委书记陈鸿楠受贿案侦破过程。接受了34万元的好处费后,在企业补办用地手续时给予关照,陈鸿楠被三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一封举报信牵出贪污案
1998年4月,三亚市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的举报信,说时任田独镇党委书记的陈鸿楠在海南大茅磷矿征地过程中有涉嫌受贿的嫌疑,并且说海南大茅磷矿下属一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宁某曾将钱送给陈鸿楠。三亚市检察院展开调查。调查刚开始,宁某便到检察院自首,主动交待曾受贿1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但给陈送钱的事没有交待。为了稳住宁某,检察院让其回家想想再来交待,宁某却突然失踪。
行贿者受到不明恐吓潜逃
案子暂时中断侦查后,陈鸿楠从田独镇委书记的任上,调整到地震局任主管全面工作的副局长,并且在这个岗位上退休。但三亚市检察院并没有放弃对这起案件的侦破,2005年,三亚市反贪局根据对宁某上大学的儿子调查,得知宁某的儿子经常给湖南省冷水江市的一个服装店打电话,随后反贪局工作人员赶到湖南,抓回了宁某。
据宁某介绍,他去检察院投案自首,回到家便接到许多不明的恐吓电话。因此,宁某带着妻子远走湖南,让妻子开了一个服装店。
34万贿赂款办成私人存折
据宁某交待,1993年,海南大茅磷矿决定在三亚的田独镇补办龙仙岭、司马岭、胡椒地等三块地划拨用地手续。海南大茅磷矿矿长、海南磷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陈某某指使宁某给时任田独镇委书记的陈鸿楠送钱,以求得顺利办好土地手续。
1993年4月21日,海南磷矿建设总公司假借付陈鸿楠之子陈维新青苗补偿费的名义,开出一张34万元人民币的转账支票,办成陈维新的私人存折。宁某随后将存折送给陈鸿楠。海南大茅磷矿在陈鸿楠的支持下顺利办妥用地登记发证手续。
据陈鸿楠交待,这笔款后被其前妻借给了他的胞弟陈某某使用。随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陈鸿楠有期徒刑11年,其所收受的34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陈鸿楠没有提出上诉。(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