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将首次针对商贸流通企业遴选30强。市商委昨日宣布,对评选排名第一的企业,市政府将奖励20万元。
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贸流通企业,均可参评。参评者必须是盈利企业。2006年评选以2005年度的经营规模为入围条件:大型集团企业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百货企业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综合超市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专业连锁企业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物流配送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生活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初步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将召开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表彰大会。记者 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