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大渡口13家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仅有3家持有经营许可证。记者昨日从该区药监局获悉,10家无证经营户已被责令立即整改。
据国家规定,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企业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配备有专业的验光师。 而大渡口区药监局近日在对辖区内13家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仅3家眼镜店持证经营。
据该局执法人员介绍,10家无证经营的企业以中小型眼镜店为主,店内仅有简单的验光仪器,没有专业的验光师,顾客前来配隐形眼镜时,店员只进行简单的屈光度检验,而对必须进行的眼球曲度、散光等项目都不作检查。顾客配戴不合适的隐形眼镜,极易引起急性角膜炎,甚至会磨损角膜。
据悉,大渡口区药监局要求10家无证经营户必须在本月15日前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将强令退出隐形眼镜经营领域。(记者 王晓军实习生易宏志)
来源: 华龙网 2006-03-08 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