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内曾力推航天业涉足资本市场;而检方指控其涉嫌七项犯罪事实,主要集中于“坐庄”琼南洋和入主火箭股份之时
●1937年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人,曾任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1991年至1994年,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长征三号运载火箭总指挥,历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
●1994年至2000年升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八任院长
●1996年任上市公司琼南洋董事长
●1999年任上市公司火箭股份董事长
●2000年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2002年卸任火箭股份董事长
●2004年3月被“双规”
●2005年10月17日一审开庭
本报记者 谢言俊 北京报道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68岁的厉建中———这位昔日的航天功臣痛哭流涕地站在被告席上。
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厉建中及其分管财务的下属张玲英一同受审。航天科技集团纪委一位官员和张玲英的丈夫出现在旁听席上,但厉建中的家属未现身法庭。
根据检方的指控,厉建中涉嫌贪污350万元、受贿50万元及美金2万元;张玲英被指控贪污37万元,受贿50余万元。与此同时,厉、张两人被指共同犯罪,涉嫌挪用1.2亿元和4000万元。
在对厉建中涉嫌7项犯罪事实的指控中,绝大部分发生在1997年以后。彼时,厉建中已通过“坐庄”琼南洋(000556)、入主火箭股份(600879)等全面涉足资本市场。期间,厉建中于1996年担任琼南洋董事长,张玲英后来出任董事,分管财务工作。
在辩护词里,律师为厉建中列举了长长的“业绩清单”,证明其对中国的航天事业做出过重大贡献。
熟知其人者则评价,厉建中不仅是风光一时的航天功臣,同时还是一位叱咤风云的股市操盘高手。
厉建中的资本起锚
火箭院是中国最大的运载火箭设计、研制和生产实体。从第一任院长钱学森形成的惯例,院长均由火箭学术权威担任。“厉建中显然不是一个火箭专家。”火箭院一位人士认为,厉建中所学专业更接近于机械
1996年,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西宏苑小区内,厉建中创建北京银事达经贸有限公司(简称“银事达公司”),并出任法定代表人。此后,银事达公司实际成了厉建中“坐庄”琼南洋的一个重要平台。
需提及的背景是,在此两年前的1994年,厉建中升任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第8任院长,直至2000年卸任。
“这个任命出乎人们的意料。”火箭院一位工作人员回忆。
火箭院原来的名称是航天部第一研究院,始建于1957年11月,是中国最大的运载火箭设计、研制和生产实体,拥有职工2.5万人。从第一任院长钱学森形成的惯例,院长均由火箭学术权威担任。
“厉建中显然不是一个火箭专家。”火箭院一位人士认为,厉建中所学专业更接近于机械。
在老家山东省日照市,官方网站对厉建中简历的描述是:1937年3月生于日照街道相家庄;196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设计与制造专业;1961年至1966年,在公安部十二局担任工程组长;1966年至1991年,效力于火箭院八一一厂,先后担任计量室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等职。
熟知其人者介绍,改革开放后不久,厉建中获得了公派出国的机会:1980年至1982年间,先后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和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立大学进修。归国后,出任长征三号运载火箭总指挥,火箭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
“跟技术相比,厉建中具有相当强的管理能力。”在火箭院前述工作人员看来,“(厉建中)特狠,有时比较势利。听到他涉嫌贪污,院里多数人都不觉得奇怪。”
在内部员工眼里,厉建中履新火箭院院长两年后成立的银事达公司存在颇多疑问。
“刚开始确实像他们说的比较正规,但后来越来越让人怀疑起来。”李星(化名)说。
曾是东北某市一名普通公务员的李星,1996年2月21日在北京读完MBA后,留京到银事达公司供职。李星当时选中这一职位,是想学习企业管理经验。
让李产生怀疑的是,公司一些小青年都拥有“部长”头衔;在私人轿车还只是权贵们才能享受的当时,“部长”们已人手一辆新轿车。
“没见公司有什么经营活动,哪来的这么多钱呢?”一个月后,李星带着这样的疑惑和不安,拒绝了公司的挽留辞职返乡。
“坐庄”琼南洋
历史数据显示,在经过1996年的亏损后,琼南洋的业绩于1997年奇迹般回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近150%,净利润达到3722万元。在成功投资与券商的合谋操纵下,琼南洋二级市场股价由1997年6月6日的6.53元,狂涨到8月29日的14.78元,两个多月时间股价翻了1番多
历史资料显示,1996年,琼南洋亏损2700万元;1997年,琼南洋实现净利润3700万,二级市场更是一改颓势大幅涨升;历经股价爆炒之后,从1998年起持续四年,琼南洋分别亏损15610万元、28686万元、3989万元和4328万元。2002年5月29日,公司最终因四年连续亏损而悲凉退市(经处理后股票简称为“PT南洋”)。
在这6年时间里,厉建中控制的银事达公司,实际成了琼南洋的幕后控制者。有媒体评论,这期间“股东与券商联手坐庄翻云覆雨,数亿资产作价几美元贱卖”。
1996年4月,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成功投资”)从当时琼南洋原大股东航运总公司手中接过26.7%的股份,成为琼南洋第一大股东。
工商资料显示,成功投资注册于1995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自然人陈涛与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创建人游晓林)各出资5000万元,陈涛担任法定代表人。
海南审计厅在2000年8月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指出,成功投资是为了收购琼南洋而成立的,“没有经营业务”。换而言之,成功投资就是一个空壳公司。
1996年5月,厉建中控制的银事达公司购得成功投资40%的股权,成为后者的最大股东,进而控股琼南洋。
在同年5月28日召开的琼南洋第六次股东大会上,厉建中被选为董事会主席,陈涛担任总裁。同时,厉建中、陈涛和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高管游晓林、游子期被选为董事。
几乎与此同时,成功投资将3967万股琼南洋股份抵押给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贷得款项240万美元。
琼南洋高管人员2003年提供的《举报信》披露,1996年,成功投资和当时的国泰证券代表张某签订了秘密“合作协议”,共同操作琼南洋股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这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成功投资)、乙(原国泰证券)双方按照4比6的比例共同出资操作琼南洋股票。”
“合作协议”特别写明了双方的承诺,其中成功投资承诺:1、甲方以及甲方所控股的琼南洋配合本次股票操作,做好资产重组、业务重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2、甲方控股的琼南洋1996年度全年每股税后收益达到0.30元。
国泰证券则承诺:1、根据市场情况及操作需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2、协助甲方做好资产重组、业务重组、会计调整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向公众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然后二级市场再拉抬股价”,成为其具体操作方式。而此时,厉建中控制的银事达公司已是成功投资的最大股东。
在一份内部材料中,曾参与“合作协议”签订事宜的游晓林证实,联手坐庄的协议是真实的,但联手坐庄一事仅为意向,没有实施故不构成事实。
但历史数据显示,在经过1996年的亏损后,琼南洋的业绩于1997年奇迹般回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近150%,净利润达到3722万元。
事实上,在成功投资与券商的合谋操纵下,琼南洋二级市场股价由1997年6月6日的6.53元,狂涨到8月29日的14.78元,两个多月时间股价翻了1番多。
海南省审计厅在前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中称,1996年琼南洋虚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1997年虚增销售收入1亿元。
1999年5月30日,在琼南洋董事会换届中,厉建中任董事局主席,赵兵为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游晓林、陈涛为董事局副主席,其中陈涛兼任总裁(后出事由游晓林接任)。
此次与厉建中一起被诉的张玲英,在此次换届中出任董事。此前张一直担任火箭院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琼南洋重组黑幕
海南省工商局《登记情况及调查结果》称,成功投资在2001年前的六次股东变更,无一例外均伪造的银行进账单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海口市东方洋大厦七层,PT南洋办公室早已人去楼空,接待大厅的吧台上积满厚厚的尘土。
回到2001年6月5日,当时离中国证监会规定的45天大限只有10多天了,奄奄一息的PT南洋面临着被摘牌的命运。在多次内部会议上,厉建中呼吁:PT南洋已到了生死关头,走资产重组之路已成为惟一的出路。
PT南洋的公告显示,2000年陈涛因信用证诈骗被逮捕。在其3年任期内,公司近2亿股本全部亏空,负债总额达4.29亿元,最多的一年债务诉讼达200多起,严重资不抵债。
2001年9月20日,按当任厉建中等管理层的要求,PT南洋95%以上的巨额债务剥离给成功投资。而此时,PT南洋实际无任何资产可言。
两个月后,PT南洋的新主人———上海华宇融投资有限公司浮出水面。华宇融的重组方案是,将其名下上海大众药业、许昌生化公司的股权与PT南洋等值资产进行置换。
这就意味着,重组后的PT南洋不必偿还巨额的债务,其包袱全部由成功投资承担。知情人士介绍,厉建中这一“学雷锋”式的举动引起外界的诸多猜疑。
来自琼南洋高层于2003年底出具的举报信表示,成功投资将PT南洋掏空后,便与上海华宇融达成协议:后者不翻旧账;前者承诺,将PT南洋的债务背过来,只作挂账,无须PT南洋偿还。
此外,厉建中承诺,将欠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的1060万元剥离给成功投资,不再找PT南洋偿还。有消息称,正是这笔1060万元的欠款才导致厉建中东窗事发。
举报信称,厉建中、华宇融如此重组PT南洋,实际是想掩盖其财务黑洞。一个事实是,1995年5月20日成功投资成立时,陈涛、游晓林两人的银行票据和资金证明均为伪造。后又采取同样的虚假注资证明,将公司增资为1.4亿元。
海南省工商局在2003年8月出具的一份针对成功投资的《登记情况及调查结果》称,海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林发聪证实,成功投资验资报告系其撰写,实际出资存在虚假。
另据查证,1996年4月银事达公司收购成功投资40%股权时,也运用同样的办法,用虚假资信证明和假银行进账单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海南省工商局内资处的调查结果指出,1998年9月24日,成功投资股东第二次变更,为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出资4200万元,银事达公司出资5600万元,陈涛出资4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厉建中。而经海昌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仍然是私刻该所公章,伪造的银行进账单。
《登记情况及调查结果》称,成功投资在2001年前的六次股东变更,无一例外均伪造的银行进账单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2002年5月,厉经磨难的PT南洋重组破产,黯然退市。其幕后操盘手均落下殊途同归的结局:这一年华宇融涉嫌票据骗贷案事发,PT南洋董事长沈士渊、董事陈伟卿等同为华宇融的高管人员纷纷外逃。继任董事长范运海(陈伟卿的助手)外逃,后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后查证,华宇融用于重组PT南洋的资产并非其真实拥有。
《楚天金报》报道,2005年6月,游晓林涉嫌“武汉金融第一案”被公开审理,游被指控涉嫌共同挪用公款、行贿、虚假担保,涉及金额2.47亿元。
入主“火箭股份”
入主火箭股份董事会时,厉建中曾对股东们说:“火箭院强大的技术资本一旦与金融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是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是火箭院走‘军转民’之路,通过控股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根本原因”
1999年6月,厉建中多了一个头衔:上市公司火箭股份的董事长。而入主火箭股份,这不仅是厉建中资本生涯的一大转折点,也成为中国航天事业准入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
完成于这一年的《火箭股份重组报告》称,“火箭股份与琼南洋董事长同为厉建中,其实两公司并无太大关系。(关于琼南洋的重组)火箭院的意思是要么任由其发展,要么将股权再度转让,并不准备将火箭类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琼南洋。”
有人士认为,由此可见厉建中并不关心把琼南洋弄好,早有卖掉的念头。
需提及的背景是,1986年夏,国务院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中国将按照市场规则对外提供发射服务。
在此之前,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是中国航天企业的惟一资金来源,航天企业从来不用考虑钱的问题。而国务院的上述决定正是试图改变这一状况。
“中国火箭进军世界的征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厉建中在接受《中国航天》杂志专访时回忆。
1992年3月22日,在替休斯公司发射“澳星”火箭时,点火仅仅7秒钟就紧急关机;1994年8月28日,休斯公司价值1.38亿美元的澳星B3号火箭,在发射一天后神秘失踪。
连同随后的两次发射失利,中国航天在国际上的信誉严重受挫。1996年起,中国基本上从国际商用卫星的发射市场上出局。
由于对外服务暂时没有了出路,政府投入明显减少的航天事业需要寻找新的补给。
据了解,中国航天经费来源渠道分为政府拨款,企业融资和民品利润,金融机构贷款。
较1995年,来自政府的资金2001年减少一半,政府投入减少趋势明显。到2001年,企业自身提供的资金比1995年增加一倍。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当时航天经费的筹集中来自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大体比例是1∶3∶1. 1999年6月,厉建中出任火箭股份董事长,并个人拥有其7500股流通股(后配股达到9000股)。
公告资料显示,火箭院利用所属的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建华电子仪器厂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与武汉电缆所属电缆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等值置换,由此获得上市公司“武汉电缆”26.615%的股权,位列第一大股东,遂更名为“火箭股份”。
入主火箭股份董事会时,厉建中曾对股东们说:“火箭院强大的技术资本一旦与金融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是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是火箭院走‘军转民’之路,通过控股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根本原因。“
火箭院的资料称,1999年,厉建中要求下属单位签订“民品责任令”,确保完成民品总产值6亿元,实现“军品立院、民品兴院”。
完成重组的火箭股份呈高速成长之态势,2001年还被列为中国上市公司50强候选公司之一。
在此期间,厉建中组织领导研制成功长征三号甲、长征三号乙、长征二号丙改进型、长征二号F等4种型号运载火箭,其中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于1999年11月20日首飞成功,将“神一”试验飞船准确送入预定轨道。
与此同时,厉建中也迎来缤纷而来的荣誉:1次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国防科工委科研成果三等奖、首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回国留学人员”称号。
除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院长、火箭股份董事长,此时的厉建中还担任中国远望集团、北京航天赛维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董事长。
2002年,厉建中退出火箭股份董事长一职,只担任董事。彼时,有关琼南洋的财务问题已陆续显山露水。
2004年4月21日,火箭股份第四次更换大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替换火箭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也就是在股权转让之后,厉建中退出在火箭股份的董事职位。
而在此前的2004年3月,厉建中及其心腹赵兵同时被“双规”。
赵兵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员。其1987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曾任火箭院综合计划财务部部长,1999年5月的董事局换届中,被选为琼南洋董事局常务副董事局。1999年至2000年,任火箭股份副董事长,拥有火箭股份5000股流通股,配股后为12750股。
除此之外,厉、赵两人还涉足京城的房地产行业,在西三环附近开发了玲珑花园住宅小区。
一笔2亿的巨额贷款担保
2004年1月,建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盈投科技偿还欠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作为担保方的火箭股份被列为共同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空空的前台,四张隔板隔出来的办公桌,一个空空的报架,一张浅黄色长桌。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盈投科技”)的玻璃门紧闭着。
一起针对盈投科技与火箭股份的官司正在被提起:2004年1月,建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盈投科技偿还欠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作为担保方的火箭股份被列为共同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书称,1998年8月19日,原告与盈投科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盈投科技按月息6.5175‰计向原告借款2亿元,借款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1998年8月19日至2001年8月18日。截至2003年9月21日,盈投科技共欠本金2亿元及利息7700万元。
消息披露后,火箭股份的股价应声下挫,这一度被股民称为“盈投门”事件。
起诉书显示,所涉三方的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系同一时间签订。在随后3年的借款期和2年多的催款期内,火箭股份从未向股民披露这一重要信息。
火箭股份一位网上管理员称,此前从不知晓这一信息。该管理员自称2000年即入职火箭股份。
彼时,股民们的推测有两种:担保合同是假的或非法的,火箭股份的高管并不知情;担保合同是真的,他们并没有获得应有的知情权。
2004年3月,厉建中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股民们很快将其与“盈投门”联系到一起。一个事实是,1999年6月到2002年4月,历时近3年,厉建中担任火箭股份的董事长,而前述担保期限正好跨越其任期。
工商资料显示,盈投科技原名华元投资有限公司,1997年12月29日于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成立,2000年10月24日更名为盈投科技。其幕后控制者陈军,正是火箭股份的前身———“武汉电缆”的董事长。
厉建中与陈军
“武汉电缆”在年报中称,1999年5月,陈军曾将自己持有的“武汉电缆”5856400股法人股,质押给厉建中、赵兵名下的北京玲珑花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火箭股份重组完成后立即被解除
陈军,男,1969年3月出生,湖北公安人,现任湖北万绿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环药业(000605)的董事长。此外,陈军还兼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青联委员、湖北省工商联副会长等职。
资料还显示,孙军曾担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顾问。
由其控制的盈投科技,注册资金2亿元,其中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2亿,占51%股份;光大中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简称“光大中南”),出资9800万(其中实物出资6800万元),占49%股份。
光大中南由陈军于1995年5月设立。已公开的消息称,警方在调查原三峡证券时,发现其大股东光大中南的出资不实比例超过88%.
四环药业的年报还显示,盈投科技的大股东东润时代置业的投资者实为光大中南旗下的四环药业,而陈军正是四环药业的董事长。
如此看来,盈投科技的两大股东均系陈军的光大中南。事实上,工商资料也显示,盈投科技的注册手续由陈军本人办理,成立后陈出任公司董事兼经理,2000年8月16日去职退居幕后。
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并没有关于“盈投科技”字样的招牌。该广场客户服务部一位人士称,档案里登记的是光大中南,每月的房租通过银行账号汇来。
耐人寻味的是,这间办公室的墙上写着另外一家公司的名字———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这家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初期四环药业出资1000万元,其注册地址正是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这意味着2003年5月28日后,不到50平方米的1712室,同时是盈投公司和中商担保公司共同的办公室。
工商年检材料称,盈投科技2000年至2003年,其税后利润分别为1226.60万元、797.44万元、1289.15万元和1329.28万元。
2004年1月,盈投科技被诉,这一年公司未年检,但没有资料显示公司曾经到工商部门注销。“武汉电缆”在年报中称,1999年5月,陈军曾将自己持有的“武汉电缆”
5856400股法人股,质押给厉建中、赵兵名下的北京玲珑花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火箭股份重组完成后立即被解除。
由此可以判断,厉建中与陈军的密切交往,应该在“武汉电缆”变更为火箭股份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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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建中案一审开庭
被告当庭痛哭流涕,希望得宽大处理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记者昨日获悉,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院长厉建中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已于10月17、18日两天开庭审理,厉建中在庭审中承认自己犯罪,两位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
据了解,厉建中与其下属张玲英一同受审,张玲英是航天一院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同样被指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项罪名。两位律师出庭为厉建中辩护。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方对于厉建中的指控数额比先前起诉意见书有所变化,分别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涉及七项犯罪事实。其中挪用公款的两起事实是与张玲英共同犯罪,分别是1.2亿和4千万。
厉建中承认自己有受贿行为,对于被指控的部分贪污行为也认为是受贿,对挪用1.6亿公款的指控,厉建中承认动用过这笔钱,但对于“挪用”的性质有异议。
厉建中在庭审最后阶段痛哭流涕,并向法庭辩称,自己是有专业的人,还可以为国家做出贡献,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