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原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周鹏飞(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判处周鹏飞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1岁的周鹏飞曾任陕西人民出版社总编辑、社长,陕西达尔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周鹏飞在担任陕西人民出版社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贿赂18万元人民币。
其中,1995年因陕西人民出版社与陕西时履皮鞋厂土地及房屋转让一事收取现金8万元;2001年为达尔宏公司与天津永定塔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借款一事收取两张各5万元存单。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鹏飞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同时没收受贿赃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