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酝酿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红头文件”将设定“有效期”
深圳商报记者崔霞
【本报讯】市政府去年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若干意见》,提出了在5年内完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究竟什么样的政府才算法治政府?昨天,市政府法制办邀请部分法律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些法律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法治政府的标准问题,酝酿建立法治政府的一套指标体系,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先行出台有关“行动纲领”作为该指标体系的大体框架。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指标体系拟从依法决策、司法公正、依法行政、注重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研究提出适合深圳基本情况、简明且易于获取数据的评判指标体系。今年的主要任务是着手推动实现政府行为9个法定化,政府行为的法定化将是法治政府的一项硬指标。
根据代表委员和专家的建议,市法制办决定探索建立立法后的跟踪评估机制,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以对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可接受性以及规避执行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于一些明显已不适应现实的条款或改或废。
在广州开先河出台“‘红头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的规定后,深圳也打算为红头文件设定有效期。昨天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着手制定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实行自动终止制度后,制定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延长。
法制办已开始启动建立法律专家库的工作,我市还将出台法规规定政府决策时必须经过咨询专家这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