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男青年韦约男扮女装,伙同他人,以与人结婚为名,骗取河南省辉县市一农村青年现金17000元。此案7日经辉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河南省辉县市南村镇北东坡村村民李某某经自称是贵州省荔波县人的万团(在逃)介绍,到贵州省独山县找对象。韦约与万团预谋后,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化名韦巧英,男扮女装并以同意与前来的李某某到辉县市结婚为由,骗取李某某现金人民币17000元。韦约随李某某回到河南辉县市,被李家人识破后报了警。
据介绍,现年23岁的男青年韦约,曾因以与人结婚为由骗人钱财,于2004年12月31日被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