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威海市公安局在环翠楼广场举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治安管理处罚法》小册子10000多本,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市民小张有一段时间频繁地接到一些垃圾短信,严重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 由于以前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无法可依,致使一些滥发短信的人有恃无恐。现在好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王女士所在的居民楼上有人开办音乐班,经常吵得王女士难以入眠,《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了她一个说理的地方。根据该法第58条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后出租房屋,可一定要向出租人要身份证。”市民张女士看了宣传册后感叹道。因为新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妈妈以后再私自拆阅我的邮件就是犯法的了。”14岁的女中学生林林谈起《治安管理处罚法》时,这样对记者说。的确,以后“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行为,要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宣传现场,不少市民表示,听说新法对民生问题给予了关注和规范,但对具体内容不太清楚。从现场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小册子后,王女士说,回家后要好好研读,以便于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中,许多市民说,像侵犯他人隐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偷窥偷拍、酒后闹事、噪音扰民及饲养动物干扰邻里生活等行为,以前觉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今后就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并且受到法律的制裁。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刘竹林告诉记者,要真正的使这部新法成为老百姓的保护伞和行为规范,就必须加强宣传,让老百姓真正地了解它,走近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