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庆市《关于开展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意见》规定,凡是大庆市区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A类、B类及连续享受低保救助满一年的C类低保对象,如果患有《意见》内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时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