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早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已开始进入还款期,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7日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银行研究制定对严重违约学生的公示制度,并争取尽快实施,以发挥全社会对贷款学生还款行为的监督作用。
近20%贷款者存在违约
由于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流动性大,少数大学生信用意识较差,目前已经出现了拖欠还款现象。据有关方面抽样调查,有近20%的贷款者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加强贷后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降低风险,已成为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媒体公布严重违约者
崔邦焱说,根据有关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并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在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已经明确载有“当借款人发生严重违约时,同意将其有关信息在新闻媒体公布”的承诺。
高校要协助银行催债
据崔邦焱介绍,教育部将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方式,努力防控风险,大力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协助银行对进入还款期的违约毕业生一个一个地查找、催还;请各经办银行实事求是地提出严重违约的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这些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要求高校必须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会同人民银行广泛宣传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在支持个人贷款申请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中的作用,让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违约后果的严重性。
国家助学贷款·现状
累计审批172.7亿资助学生200多万
记者7日从教育部获悉,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已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172.7亿元,资助了206.8万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
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
248所地方高校尚未启动贷款工作
记者7日从教育部获悉,截至2005年底,全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1714所普通高校中,还有248所地方高校,主要是地、市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尚未启动。
为继续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教育部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银行、学校间的合作,抓紧解决少部分尚未落实经办银行的高校问题,扫除“盲点”学校。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须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中心,按照在校学生人数2500:1的比例调剂编制,配备专职干部,配合银行做好贷款的申请、发放、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据了解,教育部将从3月份开始,组织专人包省包校,在地方和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巡回督察和督办。教育部还将研究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情况作为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