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8日讯为规范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阜南县教育局制定了《阜南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下发到全县近万名教职工手中。
《办法》以30条规定了该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承担的纪律责任。 其中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限内,只参加学年考核,不确定等次,并且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受到降级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一级工资;受到撤职处分的,对其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受到开除处分的,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自处分之日起解除与所在学校的人事行政关系,并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傅文志、陈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