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吧!”一个年轻的被告在法庭上请求原谅。他和女同学争吵时,这个正在读高三的学生竟用刀刺死了劝架的好心人。3月7日,沈阳中法公开审理此案。
劝架反倒劝没了命
2005年8月11日,是19岁的小南的太姥出殡的日子。 小南找来一名要好的女同学出来陪自己聊聊天。来到了北运河公园,女同学见小南戴着黑纱就说:“你把黑孝布摘了吧,戴着它怪别扭的。”小南一听,便与女友吵了起来。情绪激动的小南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要自杀。下班回家的张某刚好路过此地,他见状劝说:“年轻人,你别冲动啊!”张某边说边想夺下刀子。小南把怨气都撒到了张某身上,他与张某厮打起来。小南的刀划伤了张某的右前臂后,带着女同学拔腿就跑。
张某吃了亏,在后面猛追,并一把抓住小南女同学的头发,将其按倒在地。小南救女同学时,又与张某厮打在一起。慌乱中,小南的刀捅中了张某的左前胸,拉起女同学逃离了现场。张某被送到医院时,因心肺损伤而停止了呼吸。第二天下午,小南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洒泪求宽恕
法庭上,面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指控,小南辩解着:“我确实不是故意伤害他。”最后陈述时,小南稚嫩的脸上早已挂满了泪水:“当天,我心情的确不好。我想把心里的郁闷都发泄出来。我对不起被害家属,求求法官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一名高中生,还想回学校上课啊……”
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24万余元的赔偿。休庭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化解青少年的暴力行为
“心情压抑导致了被告人的冲动和不理智,从而引发了犯罪。”原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教授李鸣皋教授指出,导致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此外,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要防范青少年犯罪一定要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家庭、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青少年性情冲动时,一定要以平和的方式面对。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的苗头,应及时教育挽救。本报记者王野郊实习生吕佳(沈阳晚报)[编辑:牛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