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讯 今天上午,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主题为“发挥政协优势、构建和谐社会”中外记者招待会。全国政协委员王蒙、邓伟志、王建伦、沈国舫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建伦说,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虽然在收入分配方面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民的财富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但是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以及各方面的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造成的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在增加。
王建伦说,我们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走了我国东部、中部、西北部、西南部各个省份几十个城市,召开了近百个座谈会和专家研讨会,委员会还听取了国家主管分配职能的十几个部门来介绍情况,最后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要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且要在“十一五”期间采取一些措施给予解决。
首先应该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这样一种分配原则,并且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要加紧研究收入分配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到底是什么,包括管理技术在内的劳动参与分配的一个具体实现方式是什么。要妥善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关系,力求在理论和实践当中,特别是在分配理论和具体操作的实践当中要有一个新的突破。
王建伦说,近期应该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重点就是要保低,所谓保低就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切实保障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王建伦说,通过调研委员们建议,要采取以下的措施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理顺收入分配的关系,要全面实施保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调节过高收入(对过高收入的群体要通过有效措施给予调节,把调节下面的部分进行二次分配)。
王建伦说,我们建议要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首先从机关公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开始,要把他们工资外的收入透明、规范,纳入工资分配的管理范围。还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建立起对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体系。如果说,这个事业单位有经营性质,那么这个事业单位应该遵循市场机制来进行分配。要明确政府在收入分配当中的职责,政府首先要知道自己该管收入分配中的什么,不该管什么,要减少对资源配置的干预。还要完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收入分配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
王建伦简介: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2005年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最高荣誉奖章。长期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对社会分配、社会保障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05年5月,参加全国政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研讨会,11月参加全国政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在全国政协有关会议上作《关于政府在就业工作中职能定位的建议》、《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发言。12月起,作为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专家评估组组长多次率队赴黑龙江、吉林、辽宁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问题进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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