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日讯从15日起,哈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将对哈市所有燃气企业进行审核,凡是未通过审批的企业不准从事经营活动。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获悉的。
此次审批的对象是:2005年已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设有分销站点的燃气企业,不再负责审批分销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