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讯 前方记者组报道:今日上午10时,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人民网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在大会发言中,陈守义委员呼吁政府预算需要阳光监督。
陈守义委员指出,国家预算,事关国计民生。 按法律规定,政府预算必须经过人大批准,预算的调整,也必须经财政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审批,政府无权任意改变财政预算。但是事实上,一些地方擅自调整预算早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未经法定程序频繁追加支出预算的有之,随意开减收增支口子、以言代法的现象有之,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支出用途,不按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等情况更是屡见不鲜。从2000年至2005年六年间,全国财政收入预算增长幅度与审计增长幅度相比较,误差平均超过一倍,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这是全国人民乐见其成的事,但就预算而言,平均误差超过100%,这样的预算编制其准确性何在?
同时,悬殊的增幅带来了超收收入过多的问题。因为按《预算法》的规定,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决定,只需将执行结果报告人大,不需要事先报批,也不具有强制性。既然不具有强制性,那么超收收入过多带来的弊病也就显而易见了:因为预算收入不准确,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难以得到保证;使得决策者对财政政策执行的效果产生错误判断,对确定未来政策走势造成干扰;使得一些政府部门频繁追加支出预算,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更严重的是,还滋长了权力寻租的歪风,诱发了各种腐败现象。然而各级政府对此仍然没有根本性的触动。数据表明,仅2005年全国财政超收收入就达3000亿左右。3000亿元,如果加上历年的数字,着实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此庞大的资金,居然多年游离于监督之外而得不到相应的重视。
上述的问题还仅仅是预算内的政府收支。另外两种未被纳入国家预算的预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更是成了缺乏监管的“黑洞”。“预算外收支”的资金数额之巨,在有些部门甚至超过了预算内资金本身。据有关专家研究,从1998年到2004年,我国预算外财政规模已经相当于整个地方预算内财政的50%左右。而“制度外资金”更让人困惑,由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自立规章,自收自支,几乎谈不上规范,没人能说清全国究竟有多少制度外收支。此外,近几年来,各地都各显神通,挖空心思到中央各部委要钱,形成了“跑部钱进”的怪现象。这些原本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款项,一旦通过种种渠道到了地方,大部分都“如鱼得水”,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
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广场热”,各地依然是方兴未艾,据媒体反映,中西部某个市的一个区耗资达7000万建起了“天安门”广场,“金水桥”、“华表”一个不少;极尽奢华的领导“豪华办公室”在各地也是比比皆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地级市领导办公室,卫生间、会议室、会见室、卧室一应俱全;政府大楼成为一个城市标志性建筑的,也是难以胜数;还有不少地方办公楼甚至设计成“五星级”建筑、“五星级”装修、“五星级”服务的“五星级”一条龙,其规格之高,远远超过了国务院的办公条件……这些用无数的钱堆积出的弊病,根源何在?
陈守义建议实施强有力的预算监督,首先必须借助制度的保障。要及时完善预算法,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要尽快铲除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将预算外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内管理,进而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收支的政府预算。同时,还要建立一套相应的绩效管理和考评体系,以及财政支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权力、乱用纳税人钱者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各级人大应当树立“预算在民”的监督理念,使名义审查变为实质审查,真正成为人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的最佳代理人,各级政协在政府花钱问题上,也应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
必须建立让各级政府接受公众问责的“阳光监督”体系,政府不但每年要向公众公布预算决算情况,而且每涉及重大项目也要向公众说明,以便接受公众监督。因为只有让公众在阳光下把公开的监督寓于财政预算的全过程,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预算“黑洞”问题的发生。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孙源)未经专项授权的任何网站(包括已获常规转载授权的用户),不得转载人民网两会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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