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今天上午9时30分,40多岁的张某从市一中院刑一庭耿大为法官手中接过一份沉甸甸的“三八”“礼物”———一张假释裁定书。14年前,她作为单位的财务人员,因贪污受贿被判入狱20年。由于积极改造,她在监狱中累计减刑7次,减刑和假释让她提前6年8个月重获自由回归社会。 今天和她一起获减刑、假释这一特殊奖励的服刑人员共有20名。
作为国家鼓励女性服刑人员努力改造的特殊奖励,每年“三八节”当天,市女子监狱都会召开大会,宣布一批减刑、假释的人员裁定。北京市女子监狱1999年落成,这7年中,共有206名服刑人员从中获益。今天,除了获假释这一最高奖励的14名女犯外,还有6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减刑,最多的减刑1年。
张某接过裁定书后,喜悦、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她告诉记者,她在监狱中积极改造,还成了手工织毛衣的能手,每年都能得个奖。“以前‘三八节’看别人假释回家,我特别羡慕,今天终于轮到我了,心情特别激动。”
一中院刑一庭庭长表示,以往假释的比例在10%左右,今后可能会再增大假释人员的数量,让他们在家属和社会的帮助下改造,节约监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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