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3月8日讯昨天,省3·15纪念活动组委会召开了2006年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省消协公布了2005年十大维权案件。权益受侵害者最小仅4岁
2005年2月23日,阜阳市太和县五星镇消费者宋某在燃放烟花时,烟花箱体被震倒,宋某4岁的侄子宋浩被烟花射中后当即昏迷,经医院诊断为肝部震裂、右手和面部严重烧伤。 太和县消协到销售单位和事故现场调查后,认为该烟花产品威力大、射程高,在说明事项中没有明确燃放固定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并和经营者、生产者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4.7万元。年龄最高维权者逾七旬
马鞍山市消费者孙老太太,于去年1月17日搭乘该市某大型超市的购物免费直通班车时,由于没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年逾七旬的孙老太太被拥挤的人群踩踏。经马鞍山市检察院法医鉴定为左下肢损伤,属九级伤残。马鞍山市消协多次调解后,由超市方一次性赔偿孙老太太各项损失4.1万元。个人维权最高获赔21万元
2005年8月18日,合肥市消费者夏女士在深圳市家福特建材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地下超市园艺厅选购地垫时,跌倒在低于地面约60厘米的池内,造成右股骨颈骨折,经有关司法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合肥市消协经过现场调查认为,商场没有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经调解,由家福特一次性赔偿夏女士有关费用共计10.38万元,商场租赁方补偿消费者精神补偿金等费用共计11.5万元,两项合计21.88万元。
其他的个人维权案件有:潜山县消费者购买收割机出现故障,获得经销商退款13.62万元;因美容院用药不当,固镇一做纹唇美容手术失败的消费者获赔1.8万元。集体维权最多超3000人
在消协公布的十大维权案件中,集体维权案件占了5件,维权集体少到2人,最多的超过了3000人。
2005年5月中旬,巢湖市居巢区柘皋镇种子经销商在合肥种子供应站采购的油菜种种下后出现大面积减产,共涉及到3000多户农户的5000余亩油菜地。经居巢区消协调解,最终由种子经销商和种子供应站按每公斤种子补偿给农民850元,3000多农户共获得43万元的经济补偿。
此外,寿县两农民因“故障”拖拉机误农时,获销售方赔偿1.6万元;全椒县41户居民购买了“问题”商品房,开发商赔偿9.82万元;马鞍山市409户居民投诉基建施工扰民,获赔25万元;和县部分农民投诉劣质棉种生产厂家,获赔27.8万元。(桂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