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开全国出租屋管理制度先河
昨天,记者从长安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长安镇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率先实施《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实行出租屋业主为租住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该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镇出租屋登记数已超过2万栋(套),租住人员超过30万人,由于租住人员结构和社会治安环境的复杂性,曾发生过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为确保租住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出租屋业主及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出租屋行业保险工作机制,降低出租风险,免除租住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的后顾之忧,东莞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于日前出台了《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目前全市仅在长安镇和樟木头镇试行,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该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心支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实施,经过各部门周密的调查和论证,形成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现在长安镇现率先实施。
据悉,本月3日上午,长安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长安图书馆对全镇18个管理服务站的近百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有关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对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讲授了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为租住人员办理该险种。据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吴世川介绍,对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进行较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旨在让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为广大出租屋业主和外来人员服务,使此项新险种在全镇范围得以广泛的推广,有效地保障出租屋业主和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黄玲 刘青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