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谢婷婷)撞见女邻居深夜与一男子相会,敲诈遭拒后遂起抢劫之心,并将女邻居扼死。昨日,该男子被控抢劫罪在广州中院受审。
被告人何锦新今年36岁,广东顺德人,住在白云区广州半导体器械厂宿舍楼内。 据何锦新供述,2004年初的某个深夜,他在宿舍楼附近的路上看到邻居高某与一男子走在一起,而该名男子并不是高某的丈夫。何锦新于是上前跟高某说:“怎么这么晚还在一起?”高某遮遮掩掩没有回答。此后,何锦新就经常向高某要钱,通常是100元,高某都不拒绝。
2004年4月7日晚9时许,何锦新看到高某经过他家门口,遂叫住高某再次要钱。高某说自己没钱,拒绝了何锦新,两人开始吵了起来。盛怒下的何锦新将高某拖进屋内,将高某掐晕。高某醒来后开始大叫“救命”,何锦新怕高某的叫声会招来邻居,就捂住了高某的嘴巴,用手掐高某的脖子,甚至拿来绳子勒住高某的脖子,最后导致高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后,何锦新抢走高某身上的600元钱和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后逃窜至广西境内。但是逃亡的日子并不好受,何锦新说自己晚上都睡不好觉,经常做噩梦。2005年10月8日,何锦新终于忍受不住这种精神上的煎熬,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在昨天的庭审中,何锦新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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