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施行,这并不是一件小事,它从更高的标准规范人们的行为,很多“乱劈柴”行为都有了有新的、严格的处罚标准。比如,以前在街头拉客的卖淫女,警方只能驱赶,无确切“交易”证据情况下,警方还不能处理。 现在不同了,警方只要确认“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事实,就可拘留拉客女。
昨日,警方就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了两件事情,也许在过去,有人以为算不了什么,但现在却遭拘留,甚至刑拘。我们将这两件事组合报道,就在于明明白白说明,新法将如何规范人们的行为。
本报讯 站街女路边拉客,遇上便衣民警,当场被抓。昨日,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对拉客的站街女处行政拘留五日。
昨日上午10时许,南岸区治安支队4名便衣民警到四公里一带巡查。刚到四公里立交桥附近,站在路边的两中年妇女便不停抛来媚眼。
民警走近,两中年妇女拉住民警,并问“耍不耍?”民警问:“怎么耍?”两妇女说:“耍就是做业务,20元”。凭着这句话,两妇女被行政拘留。
南岸公安分局法制科民警介绍,3月1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执行,根据第66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随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流动量的增大,这些人由于老婆长期不在身边,导致“个人问题”没法解决,于是滋生了一些专门瞄准民工卖淫的站街女。她们流动在公共场所,见陌生男人就拉。
以前,一些站街女明目张胆在路边拉客卖淫,警方虽多次打击,但效果并不明显。民警称,以前没具体规定,所以没办法对她们进行处罚,最多只能进行驱赶,但现在不同了,只要她们在公共场所拉客,警方就可对她们进行五日以下的拘留。
民警称,以前办理卖淫嫖娼案件时,要处理涉案者,必须要掌握“已谈价格”或“实施具体行为”的证据。
而对于站街女,大多数被她们拉住的路人都没嫖娼的意愿,所以就没法对她们进行处罚。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让警方在打击站街女上有了法律依据。见习记者丁春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