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丹霞
2006年春节的前几天,正当人们开始忙碌着过年的时候,苏城的几家平面媒体上突然出现了一则醒目的征婚广告。说它醒目,不仅是因为广告的篇幅占了整张报纸的五分之一,而且它的内容与一般的征婚广告不同。 当人们仔细看完这则征婚广告后,各种议论也随之而来。那么,它到底是一则什么样的广告?昨日,本报记者特意对此进行了调查。
醒目广告:
美籍华人苏城征婚
2006年1月26日农历乙酉年的十二月廿七,离新年还有2天的时间,苏州本地的一家媒体上突然登出了一则《美籍成功人士,诚觅绝代佳人》的广告,而且连续刊登了三次。内容为,本人介绍:年龄40余,美籍华人成功人士,拥有美国博士学位,学贯中西,早年在美国若干大学任教,后创办实业(已成功发展为跨国公司),立足知识为本,建树大业,成为商业骄子;未婚,相貌英俊,气度不凡,尤其爱好艺术、运动以及与朋友间的真诚交流。应征条件:身高172至178厘米,年龄20至28周岁,体重55至65公斤,学历本科或以上,出生地不限。其它条件:气质和修养佳(尤其富中国传统女性气质与修养),天资聪颖,心地善良,开朗大方,贤惠细心,相貌姣好,家教良好,兴趣广泛,尤其擅长艺术、音乐或具该方面专长,英语流利。另外,在这则征婚广告上还特意注明这条信息发布的来源,是由某律师代理发布。
面对这样一则首次公开出现在媒体上的征婚广告,有人相信也有人怀疑,各种议论也跟之而来。有人表示,之前富翁征婚的消息只在电视或网上等渠道才得知,现在在自己家门口就碰到了类似的事,他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是炒作还是作秀?
代理律师:
广告内容绝对真实
发布这条“爆炸”性消息的是苏州九典律师事务所工学硕士、董思荣律师。董律师首先肯定了这则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他称,当时决定接受这一委托的时候,觉得自己有能力也有义务去做。董律师告诉记者,之所以当初对方找自己发布这一消息,主要是出于两方面因素的考虑。其一,对方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一个拥有博士学位并成为商业骄子的美籍华人。他在事业上、学识上都已经有一定的成就,如果按照传统的征婚形式来进行,只简单地发布消息,可能在沟通上、信任上存在问题,而让律师代理这一事务,可以对应征者的身份、诚意等做审查,提高了可信度。另外,从律师的行业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民事代理行为,也是律师工作中的一项业务。其二,征婚者本人接受的是中西方的教育和文化,通过与律师合作会将此事做得更加规范,负面影响的概率将降到最低点。
既然是向社会发布信息,所以其真实性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而征婚者远在国外,该如何确定对方所说的真实性?据董律师介绍,这需要一套很严格的审查。首先,将对方传过来的资料,如身份、国籍、婚姻状况进行一一审查,然后再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对方沟通,了解他的诚意和目的。董律师称,因为与对方认识也并非一两天,曾经参与过对方的一些商务活动,还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通过这一系列的沟通后,最终确定,该美籍华人确实比较优秀,因为忙于事业而将终身大事耽搁了。
征婚范围:
将“辐射”长三角
从2006年1月26日刊登征婚广告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当中,又有多少人前来应征呢?董律师透露,虽然时间不长,但已经有十多位女性自愿报名应征,有来自江苏、浙江、安徽等不同城市的女性。十多位女性总体上还是比较优秀,也有不符合标准的。美籍华人在广告中要求对方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而应征的大多数女性并没有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这一点,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基本符合。董律师称,目前应征的十多位女性经过筛选后,已经将她们的资料给对方过目,但对方还没有任何行动。不过,董律师表示,他个人认为美籍华人的应征条件有点偏高,所以经过反复商量以后,对方同意将身高从172厘米降到170厘米,其它条件不变。此次在苏州应征,一方面除了美籍华人的投资在长三角一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江南一带的女孩子有才气,有修养。现在把苏州当成一个试点,看一下反响,如果确实在苏州找不到满意的,下一步将会扩展到杭州、上海,这个计划已经成熟。
对于苏城首次出现的律师替富翁征婚一事,董律师谈了自己的想法。他称,当时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可以考虑做或不做,用广告的形式发布这个消息是最佳的选择,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后来通过对当事人的审查后发现,这是一件非常有价值而且有意义的事情,对事务所来说,虽然不是常规业务,但也是律师的业务之一。董律师还表示,以后如果再碰到类似的业务,可能的话还会去做。
各方热议:
难寻人间真爱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们生活中,可能没有比爱情和婚姻的变化更大的了。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的婚姻一直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缺乏的是浪漫情怀。直到近些年,未婚同居的现象才得到社会上有限地接受。然而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性和浪漫的观念就在社会中成长起来,尽管中国人在这方面还很保守。而对于富翁公开征婚一事,大家又是如何认为的呢?
苏州科技学院一名漂亮的大三学生张小姐表示,自己知道如何对这种现象发表看法,但不会去应征。如果真的应征成功了,那就是天上掉下馅饼,但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过喜欢的生活,这样才有成就感。富翁是有钱,但他的人品是否能够得到保证谁也不敢担保。另外,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还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感情都没有,生活毫无乐趣,就算有再多的钱也要不来自己所向往的生活。她称,自己不要求未来的爱人多有钱,但要求他必须诚实可靠,聪明有才华,并且对自己好。
在媒体上班的杨小姐很反感这种形式的婚姻,她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歧视,伤害了女性的自尊。他的条件很不对等,而且太苛刻,从这则广告来看,他选另一半就像是在挑商品,女性不是商品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情有爱的人,她们也需要温暖。用钱真的能买来爱情吗?男青年张先生则认为,婚姻不应该以金钱为前提,但富翁的行为也说不上对错,毕竟有女孩应征。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就说明其存在着市场。
一位心理学教授则指出,富人的婚姻更容易出问题,特别是一夜暴富的夫妻。这样的夫妻往往只能共苦,不能同甘,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地位开始提高,受到诱惑的机会增多,再加上婚姻进入平淡、疲软的状态,催生了破裂的可能。正因为有钱,在离婚时通过分家产的方式,还能让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获得道德和心理上的安慰。
专家观点:
律师代理有褒贬
苏州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从自己的专业角度阐述了对此事的看法。他称,律师代理征婚已有先例,一般委托人都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代理征婚作为一项律师业务,自己还看不出其中有多少法律服务的含量,非得需要律师这样一个专业群体来操作。也许有别于婚姻介绍所的,律师可以更多地从真实性、合法性角度对征婚当事者的个人状况进行审查,并保护他们的隐私权,但这需要务实地展开调查,而不仅仅是文件资料的审阅。
苏州大学社会学系的一位教授认为,律师替富翁征婚的行为在伦理道德方面目前还具有争议性,律师这一职业要做的应该是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尊严,他选择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时应该谨慎,最好不要为富翁代理征婚。
苏州大学历史系的一位老师则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让律师来负责征婚不仅说明征婚者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而且还有社会责任感。
《江南时报》 (2006年03月09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