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榕城工作的余先生因突然工作变动,买了汽车票,想把彩电抱回龙岩老家后,赶去厦门报到。可是从6日下午起,他房东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没有房东的签字,他就不能拿到彩电的出门条。情急之下,他先后两次向110求助,但面对物业的行业管理规矩,警察也无能为力。
余先生租住在福州南平路黄金山村,6日他接到面试单位的通知,要他8日赶去厦门报到。7日,记者也多次拨打余先生房东的手机,但关机。由于没有房东的签字,余先生几次找物业交涉,但物业不予放行。“要拿走彩电就应该有房东签字,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黄金山村物业的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按物业行规,不管是承租人还是业主,要把财产带出小区,就得有业主签字,领取出门条。物业不放行余先生也是按规矩办事。
“虽然余先生遇到的情况比较特殊,但物业不能违反行规而网开一面。”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陈琳晖律师认为,物业这样做,是出于管理的需要。
直至昨天上午10时许,余先生才联系上了房东,折腾了三天,得以抱走彩电。而此时福州汽车北站开往龙岩连城的唯一班车已经出发了,余先生不得不打的一路追赶,所幸在金山拦下了回家的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