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非法拘禁他人,并强迫对方写下“自愿在发廊当小姐”的保证书,近日彭水县一女发廊老板被判刑7个月。
去年5月8日,彭水县媚娘发廊的老板伍媚娘,安排小姐将当地女子张某带到发廊卖淫,张某坚决不从。
同年5月9日,张某寻机向男友打电话求救。她的母亲闻讯赶来,将其解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伍老板很快落入法网。
见习记者 杨波
来源: 华龙网 2006-03-09 06:45 编辑: 王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