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丈夫同意继续培育试管婴儿
欧洲法院裁决英妇女违法
杨青
欧洲人权法院3月7日作出裁决,支持英国民事法庭就该国一妇女在未经精液提供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冷冻胚胎培育试管婴儿属于“违法”的判定,并称根据英国有关试管婴儿的一项法律条文,在试管婴儿培育前后的每一个阶段,都应得到做为婴儿父母双方的认可。
据报道,34岁的纳塔丽·埃文斯因卵巢肿瘤而于2001年与他的丈夫霍华德·约翰斯顿选择了培育试管婴儿,但之后两人感情发生破裂,约翰斯顿改变了决定,不再同意作为精液提供者,由此拉开了一场长时间的法律战争。
在英国民事法院作出要求埃文斯销毁已存在的六个胚胎的裁决后,她决定向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上诉。本月7日,欧洲法院裁定埃文斯败诉,从而摧毁了埃文斯欲拥有自己亲生孩子的梦想。对此,埃文斯的律师提出异议,他认为这从本质上侵犯了埃文斯的人权。埃文斯本人也称,因为约翰斯顿改变自己提供精液的决定,她的隐私权和家庭生活权以及胚胎宝宝的生存权都遭到了严重损害。她还认为,约翰斯顿阻止她拥有自己的孩子是明显带有歧视性的。
目前,埃文斯已向欧洲人权法院的大法庭(陪审团是由17名欧洲法官组成)提出上诉。据悉,该法院已通知英国政府在上诉被受理期间要确保胚胎的安全,而与此同时,埃文斯也恳求约翰斯顿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