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皓韵代表提出
环境法应确立风险预防原则
本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陈丽平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周皓韵代表今天向大会建议,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改,确立环境保护的风险预防原则。
周皓韵认为,环境保护法颁布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 这十几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完善也势在必行。
周皓韵提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首先要修改立法目的。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是一部污染防治法,对资源的保护重视不够。因此在修改该法时,确立资源保护的立法目的既是完善环境法理论的要求,也是解决由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问题的要求。
周皓韵提出,修改环境法时要确立风险预防原则。对那些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危及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等到污染事故发生才由法律去规范某些行为,可能已经对环境造成了十分巨大的破坏。所以,风险预防原则是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它在环境法中应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原则。(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