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建平 通讯员史俊爱 张功利)今年以来,稷山县纪委通过建立干部考核机制、下访机制、预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措施,强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确保群众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县纪委实施了乡(镇)信访举报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将信访举报工作细化为科学化管理程度、立(查)案情况、处理解决基层问题等5大类16小项,确定基本分值为100分,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量化考核,县纪委信访室还给各乡(镇)纪委建立台账,半年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力求乡镇信访案件乡镇查办、乡镇问题乡镇解决。
只有近距离地接触群众,才能倾听到群众心声,县纪委建立了纪检干部下访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纪检干部每人每月至少有两次到群众反映问题多、工作难度大、重大决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的地方“下访”,越是疑难问题,越是上访老户,越要主动接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纪委强化预约机制,及时派员调查,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予以解决,必要时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听证、参与办案。县里还加大了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不重视信访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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