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本溪讯(记者程喜刚)年过八旬的刘大爷和老伴一直有个心愿:辞世后捐赠遗体。但如今这个愿望变得遥不可及,因为本溪市公证处表示本溪方面不能进行公证,须到沈阳办理。
捐赠遗体 二老两遇难题
昨日,记者来到79岁的陈大娘家,见到了她及其老伴85岁的刘大爷。
1999年,老两口到本溪市红十字会办理了捐赠手续,“当时手续很简单,不需要公证。”2005年夏天,感觉年纪越来越大,陈大娘再次来到本溪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我,遗体接收单位没有了,接收起来有困难。”
去年9月,二老得知,中国医科大学表示可以接收二老的遗体,但必须进行公证。老两口来到本溪市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必须有医大的领导到场才能办理。”陈大娘说,而医科大学签订捐赠协议不需要领导到场,事情就耽搁了下来。
省公证处:本溪可以办理
昨日,记者来到本溪市公证处进行咨询,却得到了另外一个答复。公证处李金满主任表示,由于受赠对象中国医科大学在沈阳,须到受赠单位的所在地办理公证。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既可在本溪公证,也可在沈阳公证。辽宁省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也给予了相同的答复,且表示,办理遗体捐赠公证是免费的,本溪市公证处不应当拒绝给予办理。
“我坐出租车头晕,到沈阳根本折腾不起,这可怎么办?”陈大娘弄不明白,为啥省里都说可以在本溪公正,本溪市公证处却坚持让老人去沈阳。(华商晨报)[编辑:赵鑫明] |